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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国互联网广告收入4367亿,字节跳动与美团点评成新宠
来源: | 作者:格泰网络 | 发布时间: 2020-01-15 | 1000 | 分享到:

2019年我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约4367亿人民币,相较于上一年增长率为18.2%,增幅较上年同期略有放缓,减少了5.96个百分点,但仍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从广告依托的平台类型来看,2019年来自电商平台的广告占总量的35.9%,稳居第一,比2018年增长3%;搜索类平台广告以14.9%的份额仍居第二位,但比2018年的21%有所下降;视频类平台收入同比增长43%,取代新闻资讯类平台,成为第三大互联网广告投放平台。


具体而言,中国互联网广告收入TOP10由高到低分别为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百度、腾讯、京东、美团点评、新浪、小米、奇虎360和58同城,这些企业集中了中国互联网广告份额的94.85%,较2018年同期数据增加了2.18%,头部效应进一步突显。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字节跳动和美团成为后起之秀,强劲的吸金能力将BAT三巨头的互联网广告份额由2018年的69%削减至63%。

数据来源于最近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发布的《2019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报告》。报告发布会由中关村互动营销实验室主办,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承办。来自中国互联网业界、学界的诸多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回顾、总结2019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状况,研判、预测中国互联网广告的未来走势。

纵观2019年互联网广告的整体发展态势,技术创新对营销空间的拓展持续扩大,万物互联不断更新广告人的认知格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5G在商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将为互联网广告带来更多可能。面对中国经济稳步发展积淀的基本盘,人们有理由对2020年互联网广告的稳健发展投以更大的信心。

具体而言,《报告》呈现出以下九大关键观点:

观点一:“放缓型”增长特征持续

2019年中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约4367亿人民币,年增长率为18.2%,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约5.96个百分点。一方面,互联网技术不断迭代发展的属性持续吸引广告主的投放兴趣,“增长”一直是互联网广告行业的主旋律;另一方面,广告毕竟依附于实体经济,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互联网广告增长表现出“放缓”迹象,这符合行业发展的正常规律。

观点二:“信息-购买”闭环型广告平台持续走强

2019年电商平台广告占总量的35.9%,稳居第一,较2018年增长3%。电商平台所建构的“信息-购买”行为闭环奠定了该平台广告持续保持强势增长的基础。一方面,电商平台多年来培养起规模庞大的强购买意愿用户;另一方面,电商平台的客服咨询、支付方式、快递与售后服务等全链条强力支持从广告信息触达到完成购买的全过程,构建起电商广告持续增长的坚实基础。